“这是民事案件立案受理的法定程序”,10月26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详细向选派检察官介绍民事案件立案程序。
”自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民事、行*业务法官、检察官互派交流学习活动全面开展以来,山海关区院选派检察官迅速进入角色,以法官助理身份参与办理了多起民事、行*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锤炼业务本领。选派期间检察官在民事、行*法官“传帮带”的过程中将检察监督视角带入审判工作,实现了参办案件的“监审同步”,进一步促进了法检两院在民事、行*及执行案件领域的交流,加强了检察监督与法院审判工作的配合,提升了监督质效。
截止目前,山海关区检察院通过交流互派活动获取民事、行*案件监督线索5件,审查民事再审申请监督案件4件,监督民事裁判违法案件1件,监督行*非诉执行案件1件,对2件行*诉讼案件启动争议化解程序,主持参加现场化解会4次。
下阶段,选派检察官将继续在法院业务部门工作学习,努力夯实审判、执行业务,立足监督职能,发挥选派优势,力争实现法检两院良性互动关系“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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