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策,切实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拓渠道、优服务、强保障,确保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就业局势基本平稳,结合我市《进一步促进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人社系统征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范围
按照全省目标任务安排,全市人社系统开发个临时公益性岗位,具体见附件。
二、岗位条件
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本人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烈士子女。
三、生活待遇
不低于当地当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期限按照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确定。
四、报名要求
带毕业证、身份证以及符合条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联系人:刘正,联系-电子邮箱:qhdj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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