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为满足我局直属学校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9号),结合秦皇岛市直属学校年度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经批准,秦皇岛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12名、秦皇岛市第三中学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4名、秦皇岛市第五中学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5名、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5名、山海关第一中学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均截止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1.秦皇岛市教育局直属第一中学等5所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教育局年公开选聘专任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2.根据国家《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10月12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年10月19日8:30--11:30在东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