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4月11日下午,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世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金英受邀列席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年度第四次审判委员会,并就一起涉黑案件发表检察意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子明主持会议。
会议中,冯世斌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所作案件情况汇报和审判委员会委员们的分析意见,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采信、争议焦点等问题发表了检察机关意见。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法两家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应有之意,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该院将以此次列席为契机,推进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不断增强检法协作配合,凝聚司法合力,维护司法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努力把法律要求的公平正义、检法两家共同追求的公平正义,转化为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切实感受到的公平正义,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合力。
来源: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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